【轉知】臺中榮民總醫院徵才

臺中榮民總醫院  函  
    機關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650號
    傳  真: 04-23741367
    承 辦 人: 譚湘茹
    聯絡電話: 04-23592525#6004
    電子郵件: srtam@vghtc.gov.tw
   
受 文 者: 亞東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2月25日
  發文字號: 中榮護字第1104500118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4件) 如文(共 4 個附件:A51020000P110450011800-1.ods、A51020000P110450011800-2.pdf、A51020000P110450011800-3.pdf、A51020000P110450011800-4.pdf) 110010001253_A41010000A_A51020000P110450011800-1.ods (附件一)
110010001253_A41010000A_A51020000P110450011800-2.pdf (附件二)
110010001253_A41010000A_A51020000P110450011800-3.pdf (附件三)
110010001253_A41010000A_A51020000P110450011800-4.pdf (附件四)
 
  旨: 檢送本院(含埔里、嘉義暨灣橋分院)提供各校護理、助產系薦送109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條件,請查照。
 
明:  
  一、 薦送條件: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在學成績:推薦臺中榮民總醫院者學業、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推薦至埔里分院及嘉義暨灣橋分院者學業75分以上、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計算至上一學期即可),名額不限。
  二、 於本院最後一哩實習,畢業後有意願於本院服務者,實習期間可向本院申請留院服務,可不需提報薦送。
  三、 凡有護生志工表現優良,護理長推薦函者優先進用。
  四、 名冊請依推薦本院(或分院)各別造冊(如附件)函復。
  五、 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
  六、 錄取儲備後將依照本院缺額與面試成績依序進用,儲備期限6個月,自錄取公告之日起計算。
  七、 隨函附上「本院及埔里、嘉義暨灣橋分院護理部招募簡介」、「推薦名冊」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