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有關「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須知」及「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文件」
衛生福利部 函
機關地址:
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傳 真:
02-85907088
承 辦 人:
黃芳瑜
聯絡電話:
02-85907386 分機:7386
受 文 者:
亞東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7月09日
發文字號:
衛部醫字第1101664575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主
旨:
有關「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須知」及「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業置放於本部網頁,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據公共衛生師法(以下稱本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二、
旨揭資訊,可於「衛生福利部網站首頁」/「醫事司」/ 「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專區」(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MA/mp-106.html)查詢。
三、
本部辦理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自110年7月12日起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