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慈濟醫院 辦理「護理實習生就業學程留任培育方案」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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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03)8560977
承 辦 人: 張智容
聯絡電話: (03)8561825轉12288
   
受 文 者: 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 慈醫文字第1110002959號
  速  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旨: 為延攬護理實習生以培育優秀護理人才,本院辦理「護理實習生就業學程留任培育方案」,敬請轉知貴校師生並推薦符合資格之最後一哩實習生。
 
明:  
  一、 本院為東台灣唯一醫學中心,教學資源豐富,提供優質護理實習場所及「護理實習生就業學程留任培育方案」,延攬優秀護理生到職進而培育未來護理人才。
  二、 「護理實習生就業學程留任培育方案」說明如下:
     (一)對象:針對學校最後一理學程,實習6周以上者包含各學制實習最後一梯實習課程:大學四年級實習(綜二選習)、二技二年級(最後一哩實習)、四技四(綜二選習)、五專五(臨床選習)各年級實習最後一梯實習課程超過6週以上(含六週)。
     (二)方案內容:
     1、提供帶薪實習工讀費:時薪依據本院規範,具有執照者,依據照護能力核予以時薪180-230/h,未具照者以輔助人力核予新台幣2萬元/梯。
     2、帶薪實習期間提供勞健保。
     3、住宿優惠新台幣100元/天。
     4、提供餐卡新台幣1,500元/梯。
     5、就業學程實習生於6月15日前到職者另有新台幣2萬元簽約獎勵金。
     6、二技畢業前到職者以五專聘任,取得畢業證書後予改敘。
     7、到職優先留任實習單位,薪資福利比照新進人員,包含第一年執照費新台幣6,000元及正用獎勵金新台幣6,000元。
     (三)義務:
     1、簽訂「護理實習生就業學程留任培育方案」學生實習合約。
     2、正式到職日需簽訂本院新進人員二年合約。
     3、帶薪實習期間依據員工守則以及院校合作實習規範,接受評量。
     4、未達評量標準者予以解約。
  三、 申請流程:學生填妥護理實習生就業學程留任培育方案申請單(附件四),經學校實習組發文至本院護理部媒合實習單位。
  四、 申請辦法:相關辦法請詳見附件二、三、四說明,敬請轉知貴校師生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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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本院護理部
   
  
院長 林欣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