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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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推薦條件:大學以上護理學系(所)114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不包含最後一學期,須檢附歷年成績單及系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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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進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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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推薦學生經本院甄選錄取為院聘護理師儲備人員後,將俟出缺情形按錄取序號依序進用,本次甄選儲備有效日期至115年10月31日止,男性畢業生若需服役,則保留錄取至服役完畢後一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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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用時具有護理師證書者,以院聘護理師進用;未取得護理師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且需於畢業後一年內取得護理師證書,若無法取得,則應於次月離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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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需俟取得護理師證書並報經勞動部許可後方得進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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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確認錄取者,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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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院訂於115年4月11日(週六)辦理甄選,甄選時間及組別請於115年4月9日中午12時後至本院人才招募網頁查詢,請轉知被推薦人依上開公告參加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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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請於115年3月21日前將「推薦畢業生名單」、「甄選登記表(含學經歷、證照及人事查核授權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單張)」、「含系排名之歷年成績單」及證照相關證明等資料,寄送至本院護理部,並請將「推薦畢業生名單」電子檔Email至A00310@ntuc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