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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獎助金申請事宜及相關表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承 辦 人: 林姿宜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651
   
   
受 文 者: 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1月22日
  發文字號: 北市醫護字第111301061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旨: 檢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以下稱本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事宜及相關表件,敬請會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申請。
 
明:  
  一、 本院為提升臨床醫護水準,以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提升市民醫療品質,同時關懷照顧經濟弱勢及原住民學生,鼓勵護理科系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護理臨床照顧服務,提供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
  二、 獎助對象:畢業前 一年、一年半及兩年之大專院校
     (一)護理科系之學生。
     (二)非護理系具有護理科系畢業證書或護理師證書之學生。
     (三)之前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名單如附件)。
  三、 獎助條件:
     (一)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
     (二)另與本院簽屬此案產學合作合約書之大專院校所推薦之獎助學生,亦列為擇優獎助對象,且校方未來與本院申請之護理實習梯次同樣優先篩選。
  四、 獎助內容及期間:
     (一)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以下同)六萬元整。
     (二)獎助期間:最後一學年申請者為在學期間共二學期。
  五、 受獎助學生需簽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例如:申請二學期獎助金,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
  六、 申請方法: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填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而第2次(含)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填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第2次(含)以上領取者」,並依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經學系(科)用印後於111年03月16日(三)前送至本院護理部審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郵戳為憑)。
  七、 第一次申請之學生,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 (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八、 隨函檢附獎助金申請須知、獎助金申請表、獎助金服務合約書各一份提供參考。
  九、 上開相關獎助金申請訊息亦公告於本院網站中。
  十、 申請資料郵寄地址: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院本部4F護理部收。
十一、 本案聯絡人:護理部教育組林管理師,連絡電話:02-2555-3000#2651。
   
   
正本: 大仁科技大學、中山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弘光科技大學、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長庚大學、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長榮大學、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學院、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高雄醫學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國立臺灣大學、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義守大學、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臺北醫學大學、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輔英科技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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