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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有關「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須知」及「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文件」

衛生福利部  函  
    機關地址: 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傳  真: 02-85907088
    承 辦 人: 黃芳瑜
    聯絡電話: 02-85907386 分機:7386
   
   
受 文 者: 亞東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7月09日
  發文字號: 衛部醫字第1101664575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有關「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須知」及「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業置放於本部網頁,請查照轉知。
 
明:  
  一、 依據公共衛生師法(以下稱本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二、 旨揭資訊,可於「衛生福利部網站首頁」/「醫事司」/ 「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專區」(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MA/mp-106.html)查詢。
  三、 本部辦理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自110年7月12日起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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