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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榮民總醫院提供各校護理、助產系薦送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條件

臺中榮民總醫院  函  
    機關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650號
    傳  真: 04-23741367
    承 辦 人: 譚小姐
    聯絡電話: 04-23592525#6004
    電子郵件: srtam@vghtc.gov.tw
   
受 文 者: 亞東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1月16日
  發文字號: 中榮護字第1124500051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4件) 如說明(共 4 個附件:A51020000P112450005100-1.ods、A51020000P112450005100-2.pdf、A51020000P112450005100-3.pdf、A51020000P112450005100-4.pdf) 112010000357_A51020000P112450005100-1.ods (附件一)
112010000357_A51020000P112450005100-2.pdf (附件二)
112010000357_A51020000P112450005100-3.pdf (附件三)
112010000357_A51020000P112450005100-4.pdf (附件四)
 
  旨: 檢送本院(含埔里、嘉義暨灣橋分院)提供各校護理、助產系薦送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條件,請查照。
 
明:  
  一、 臺中榮民總醫院薦送條件為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在學成績:學業、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計算至上一學期即可),名額不限。
  二、 埔里分院及嘉義暨灣橋分院薦送條件為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在學成績:學業75分以上、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計算至上一學期即可),名額不限。
  三、 於本院最後一哩實習,在校成績學業、實習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畢業後有意願於本院服務者,實習期間可向本院申請留院服務,不需再提報薦送。
  四、 凡有護生志工表現優良,護理長推薦函者優先進用。
  五、 名冊請依推薦本院(或分院)各別造冊(如附件)函復。
  六、 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30日止,逾報名期限恕不受理。
  七、 推薦後本院將擇期辦理面試,面試成績達75分(含)以上者錄取儲備,未來將依照本院缺額與面試成績排序依序進用,儲備期限6個月,男性需役畢才能進用到職,可延長儲備期限至1年。
  八、 隨函附上「本院及埔里、嘉義暨灣橋分院護理部招募簡介」、「推薦名冊」電子檔。
   
   
正本: 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庚大學、亞洲大學、長榮大學、義守大學、大葉大學、臺北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中山醫學大學、弘光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高雄醫學大學、輔英科技大學、大仁科技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國防醫學院、亞東技術學院、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嘉義分部、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學院、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副本: 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護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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