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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灣護理學會 辦理112年第1次「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作業,敬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台灣護理學會  函  
    機關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281號4樓
    傳  真: (02)2325-8652
    承 辦 人: 顧淑芳
    聯絡電話: (02)2755-2291#34
    電子郵件: sfku@twna.org.tw
   
受 文 者: 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2月09日
  發文字號: 陳字第112000022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如說明五(共 1 個附件:112A000259_1_09103128213.doc) 112010000923_112A000259_1_09103128213.doc (附件1)
 
  旨: 本會辦理112年第1次「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作業,敬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明:  
  一、 為推動護理專業進階照護之發展,以提供病人高品質及高效率之服務,本會自110年9月起定期辦理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作業。
  二、 證書更新採線上申請,請由http://www.act.e-twna.org.tw/Advanced 進入或由本會網站→進階/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申請→於右上角登入→以學會網路帳號登入後進行申請作業。相關規定及操作步驟請見進階護理師認證辦法、施行細則及進階護理師證書更新操作指引。
  三、 受理日期:112年3月1日凌晨零時起至3月31日午夜12時止,請於規定受理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受理截止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 申請證書更新者,需注意以下事項:
     (一)本次開放證書效期為112年12月30日以前(含)者申請更新,若申請更新通過,其效期銜接前次證書效期再加六年。例如:證書效期為112年12月30日,通過後更新後之證書,發證日期為112年8月1日,證書效期為118年12月30日。
     (二)若證書超過效期仍須以更新方式辦理,更新後之效期以審查通過後之發證日期再加六年。
     (三)曾取得進階護理師證書者,僅得以更新方式辦理,不得以初審重新申請。
  五、 檢附本會進階護理師認證辦法及施行細則參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twna.org.tw→進階/認證→進階護理師認證→相關檔案下載。
  六、 線上申請時,佐證資料須以正本文件掃描成3MB以內彩色PDF檔或彩色圖檔上傳,各項目分別集結為一個檔案上傳,如執業執照正反兩面集結為一個檔上傳。照片檔請使用兩吋脫帽清晰彩色照片,3MB以內圖檔上傳。
  七、 申請者須確認文件齊全後點選「送出申請」鍵,始完成線上申請程序,請務必把握時間完成申請作業。送審業經線上點選「送出申請」,一律不得要求退件及退費。(已繳費但未點選「送出申請」確認送審者,若因個人因素要求退件或超過受理期限,酌收50元行政處理費)。
  八、 本次進階認證證書更新審查作業預計7月底於本會網頁公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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