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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為延攬優秀應屆畢業生參與臨床護理工作,將辦理112年首次儲備護理人員甄試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函  
    機關地址: 106 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承 辦 人: 黃慈蕙
    聯絡電話: 02-23220322 分機 38277
    電子郵件: A00310@ntucc.gov.tw
   
受 文 者: 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 臺大癌醫分護字第1121000045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推薦畢業生名單清冊、甄選登記表(含學經歷、證照及人事查核授權書) (共 2 個附件:A09510109P_1121000045_doc1_Attach1.pdf、A09510109P_1121000045_doc1_Attach2.pdf) 112010000447_A09510109P_1121000045_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112010000447_A09510109P_1121000045_doc1_Attach2.pdf (附件二)
 
  旨: 本院為延攬優秀應屆畢業生參與臨床護理工作,將辦理112年首次儲備護理人員甄試,歡迎推薦學生參與,請查照。
 
明:  
  一、 推薦條件:
     (一)大學以上護理學系(所)應屆畢業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不包含最後一學期),需檢附歷年成績單及排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進用方式:
     (一)被推薦學生經本院甄試錄取為院聘護理師儲備人員後,將俟出缺情形按錄取序號依序進用,本次甄選儲備有效日期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進用時具有護理師證書者,以院聘護理師進用;未取得護理師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且需於畢業後一年內取得護理師證書,若無法取得,則應於次月離職;另男性畢業生若需服役,則保留錄取至服役完畢後一個月內。
     (三)經確認錄取者,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三、 請於112年3月17日前將「推薦畢業生名單」、「甄選登記表」、「學經歷、證照及人事查核授權書」、「被推薦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歷年成績單」送至本院護理部,並請將「推薦畢業生名單」電子檔E-mail至護理部黃小姐(A00310@ntucc.gov.tw)。
  四、 本院訂於112年4月8日(週六)辦理甄試,甄試時間及梯次請於112年4月6日中午12點後至本院官網查詢,請轉知被推薦人依上開公告參加甄試,若無其它變動,本院不另行通知。
   
   
正本: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護理學院、國立金門大學護理學系、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學院、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護理系、輔仁大學護理學系、長庚大學護理學系、大葉大學護理學系、義守大學護理學系、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系、慈濟大學護理學系、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學院、中山醫學大學護理學系、長榮大學護理學系、中國醫藥大學護理學系、亞洲大學護理學系、馬偕醫學院護理學系、輔英科技大學護理系、弘光科技大學護理系、大仁科技大學護理系、中臺科技大學護理系、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美和科技大學護理系、長庚科技大學護理系、慈濟科技大學護理系、亞東科技大學護理系、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護理系
   
副本: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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